貴州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貴州省人民 *** 令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第155號)
《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 *** 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陳敏爾
2014年7月11日
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經審核,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10項,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21項,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4項,合并39項行政審批項目為15項。
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既要防止變相繼續實施行政審批,也要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省直機關要加強對承接機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防止工作脫節;承接機關要逐項梳理,明確承接機構,健全配套制度,規范審批程序,扎實做好各項承接準備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 *** 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附件:1、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0項)
2、省人民 *** 決定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1項)
3、省人民 *** 決定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4項)
4、省人民 *** 決定合并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9項)
附件1
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0項)
序號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原實施機關備注1權限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初步方案核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增加招標內容和核準招標事項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1年第9號,2013年修訂)省發展改革委取消后,根據項目性質,在報送項目可研報告或申報材料中增加招標內容一并審核。2權限內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國務院關于發布 *** 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通知》(國發〔2013〕47號)省發展改革委該項為“權限內外商投資項目及企業向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的子項,取消后,作備案管理。3省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審查《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科技廳該項為“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4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審查《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5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民政廳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6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民政廳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7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注銷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民政廳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8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轄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國土資源廳根據國務院2008年6月30日發布的《關于應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的公告》,從2008年7月1日起,啟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我省應沒有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的必要。9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乙級、臨時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環境保護廳 10因教學、科研確需在非疫區對省規定的植物檢疫對象進行科研的審批《植物檢疫條例》(國務院令第98號,1992年5月13日修訂)《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國發〔2012〕52號)《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令2007年第6號修訂)《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農委
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實施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員資質評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和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 省財政廳實施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實施的“采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尚未明確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核準”等事項在國家屬行政審批事項,在我省已轉變為行政服務事項。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上述事項予以取消。
附件2
省人民 *** 決定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1項)b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1號)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已于2004年6月28日經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6月28日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
^^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規中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
^^(2004年6月28日重慶市第二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重慶市人民 *** 關于提請審議取消、調整和保留部分地方性法規中的行政許可項目的議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取消37件地方性法規中設定的64項行政許可項目(見附表)。
本決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表:
^^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規中的行政許可項目表
-----------------------------------------------------------------------
|序號| 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 法規名稱 | 備注 |
|--|-------------------|------------------------|---------------------|
|1 |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對設置民族學校、民族 |《重慶市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第19條第1 | |
| |班的審批 |款 | |
|--|-------------------|------------------------|---------------------|
|2 |市外測繪單位常駐機構測繪資格等級核定 |《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第15條第 2款 | |
|--|-------------------|------------------------|---------------------|
|3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初審 |《重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10條 | |
|--|-------------------|------------------------|---------------------|
|4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 |《重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16條 | |
|--|-------------------|------------------------|---------------------|
|5 |租賃住宅從事生產經營審批 |《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42條 | |
|--|-------------------|------------------------|---------------------|
|6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初審 |《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44條 | |
|--|-------------------|------------------------|---------------------|
|7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等級審批 |《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46條 | |
|--|-------------------|------------------------|---------------------|
|8 |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資格認證 |《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49條第 1款、 | |
| | |第2款 | |
|
我國測繪資質的分類和業務范圍有哪些?
測繪資質的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2014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2014〕31號印發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發布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予以廢止。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云南省人民 *** 關于第四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云南省人民 *** 令
(第150號)
《云南省人民 *** 關于第四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08年10月27日云南省人民 *** 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秦光榮
2008年11月22日
云南省人民 *** 關于第四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為了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轉變 *** 職能,加強我省發展軟環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 *** 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 *** 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決定》(云發〔2008〕6號)精神及深入貫徹“行政問責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的需要,按照省人民 *** 的統一部署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人民 *** 法制辦公室、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58個省級部門現有的1107項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第四輪集中清理。經嚴格審核和論證,省人民 *** 決定第四輪取消和調整392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行政許可項目35項,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39項;調整行政許可項目211項,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07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時限壓縮1/3以上(均按工作日計算)。經清理后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其壓縮審批時限目錄,由省人民 *** 法制辦公室、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 *** 職能轉變為核心,適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求,繼續解放思想、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對行政審批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建立健全審批責任追究制,努力在規范審批行為、創新審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繼續取得新的進展。
附件:1、云南省人民 *** 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35項)
2、云南省人民 *** 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39項)
3、云南省人民 *** 決定調整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211項)
4、云南省人民 *** 決定調整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107項)
附件1
云南省人民 *** 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35項)
部門
序號
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取消后
規范方式
省科技廳
1
實驗動物從業人員資格證核發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
省司法廳
2
法律職業資格認可初審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
省人事廳
3
人才 *** 廣告審批
市場主體
自主決定省國土
資源廳4
古生物化石出境展覽登記初審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省建設廳
5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核準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6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核準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
7
建設工程造價員(概預算員)資格證核發
行業組織
自律管理
8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資質核準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
省農業廳
9
上道路拖拉機檢驗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省林業廳
10
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并、改變經營范圍
或變更隸屬關系初審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11
收購馴養繁殖的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者其
產品單位審核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12
利用省屬森林經營單位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
從事森林旅游開發和旅游休閑設施建設審批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13
產地為我省的國家和省珍貴樹木特種運輸證件核發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省文化廳
14
境外團體和公民到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民族民間傳統
文化學術性考察與研究審核市場主體
自主決定
省體育局
15
公共體育設施拆除或者改變功能、用途初審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省工商局
16
商品交易市場登記
市場主體
自主決定
省新聞
出版局
17
全國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審核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
18
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和外商獨資出版物分銷企業審核
采用事后
備案管理
省質監局
19
國儲棉入出庫公證檢驗
行政機關
日常監管
b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