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測繪公司,只注冊公司,不辦理資質可以嗎?需要開票,稅務局等相關部門查嗎

是可以的測繪資質不給備案,但是沒有資質還有交易收入測繪資質不給備案,就是違法收入。找測繪資質不給備案你麻煩的不僅僅是稅務局測繪資質不給備案,恐怕公安局經濟偵查部門也會找你。涉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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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測繪成果需要去哪里提交與備案?

一般成果是向省級測繪主管部門提交成果目錄。備案是項目施工前,需向所在地省級測繪主管部門備案。如入測繪主管部門劃入自然資源部,應該是成果司或測繪檔案館管理。

測繪資質升級標準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各專業范圍劃分為若干專業子項。

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相應的專業標準要求。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的作業限額是指承擔測繪項目的更高 *** 。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的定量考核標準是指更低 *** 。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標準中乙、丙、丁級的人員規模、儀器設備數量要求。調整后的地方標準,不得高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高一等級考核條件,也不得低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低一等級考核條件,不得修改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考核指標和作業限額,不得突破通用標準的規定。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

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大地測量(含衛星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圖編制、地籍測繪、房產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以及軍事測繪單位從事非軍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全省測繪工作。

市(行署)、縣(市)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

省農墾總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系統有關的測繪工作,并接受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經費納入本級 *** 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更新周期,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更新。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建設、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以及房產測量活動實施測量技術規范的監督。第六條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設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涉外測繪項目應當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第七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省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和監督管理工作。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取得測繪資質或者執業資格和測繪作業證件。第八條 測繪單位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 和借用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單位分立、合并或者終止測繪業務,應當在分立、合并、終止后三十日內將測繪資質證書交回頒發證書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九條 三十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應當實行招投標,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除外。第十條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將測繪項目發包給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承包。測繪項目發包單位不得低于測繪成本價格發包。第十一條 測繪項目不得轉包。

經測繪項目發包單位同意的測繪項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經承擔分包項目的單位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在實施測繪項目前,應當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受理測繪項目登記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測繪項目登記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建立專題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區域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第十三條 國家和省投資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無償匯交副本,非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目錄。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的單位出具憑證,并在三十日內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第十四條 外國組織或者個人經批準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與我國有關部門、單位合資或者合作完成的測繪成果,中方合資或者合作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全部測繪成果副本,并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測繪成果目錄。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測繪成果。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在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有適宜使用的測繪成果,應當充分予以利用。第十六條 除國家規定無償提供使用的測繪成果外,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與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簽訂使用協議。第十七條 生產、存儲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基地或者場所,周邊五十米范圍內不得建造可能影響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應當接受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任何單位不得提供未經質量檢查驗收或者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第十九條 編制、出版地圖,應當選用當時最新資料作為編制基礎,并根據地形、地物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補充和更新。地圖內容的表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測繪資質不給備案,加強市場監管測繪資質不給備案,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發包與承攬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服務、利用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等市場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應當遵守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保守國家秘密,尊重知識產權,遵循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承擔社會責任的原則。第四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網信、保密、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大數據管理、市場監管、人民防空、知識產權、國家安全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與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有關的工作。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測繪資質證書超過有效期的,不得從事相關測繪活動。

由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的測繪資質許可事項,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委托設區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施,并加強指導和監督。第六條 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在測繪地理信息單位測繪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并接受分支機構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分支機構工作人員異地申請測繪作業證的,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提供便利。第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依法通過招標方式實施或者自行實施。其中,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應當按照 *** 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等不適宜公開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不得公開招標;涉及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第八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和涉及測繪地理信息業務內容的其他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按照規定書面征求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意見。對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已有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可供利用、不需要進行重復測繪的,不得重復測繪。第九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在規劃、用地、施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階段涉及多項測繪業務的,應當以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的多測合一方式實施,共享互認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

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人民防空等有關部門應當統一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測繪地理信息技術要求和規則,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共享互認機制。第十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成員中測繪工程專家應當不少于三分之一。第十一條 招標人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通過設置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無關或者不合理的投標條件限制、排斥測繪地理信息單位參與招標投標或者 *** 采購。

兩個以上測繪地理信息單位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進行投標。第十二條 確定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發包價格,國家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在保證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原則自主定價。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協會可以為會員提供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價格咨詢服務,發布咨詢信息。第十三條 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應當包括相關質量技術要求、價款、項目完成期限、保密管理、知識產權保護、違約責任等條款。

招標投標或者 *** 采購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承包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備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為備案提供線上不見面辦理便利化服務。涉及國家秘密的,依照保密法律、法規等規定辦理。第十四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主體工作和技術設計、質量控制等關鍵性工作不得分包。

水利、交通等綜合性工程或者信息系統項目中有關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應當由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測繪地理信息單位承擔。需要分包的,應當征得發包單位同意。

測繪地理信息監理項目、以多測合一方式實施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禁止分包。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測繪資質不給備案,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而制定的。下面是中達咨詢帶來的關于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測繪資質不給備案;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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