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測繪資質新規2019,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而制定的。下面是中達咨詢帶來的關于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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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測繪資質新規2019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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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測繪資質新規2019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測繪資質新規2019,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測繪資質新規2019,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測繪資質新規2019: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測繪資質新規2019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2019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對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促進中外經濟、科技的交流與合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以下簡稱來華測繪),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來華測繪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不得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秘密;

(三)不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第四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來華測繪的審批。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來華測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第五條 來華測繪應當符合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測繪活動中涉及國防和國家其他部門或者行業的國家秘密事項,從其主管部門的國家秘密范圍規定。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測繪,必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依法采取合資、合作的形式(以下簡稱合資、合作測繪)。

前款所稱合資、合作的形式,是指依照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設立的合資、合作企業。

經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開展科技、文化、體育等活動時,需要進行一次性測繪活動的(以下簡稱一次性測繪),可以不設立合資、合作企業,但是必須經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測繪人員共同進行。第七條 合資、合作測繪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大地測量;

(二)測繪航空攝影;

(三)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四)海洋測繪;

(五)地形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政區地圖、全國性教學地圖、地方性教學地圖和真三維地圖的編制;

(六)導航電子地圖編制;

(七)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測繪活動。第八條 合資、合作測繪應當取得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資質證書》。

合資、合作企業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以及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

(三)已經依法進行企業登記,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第九條 合資、合作企業申請測繪資質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中要求提供的申請材料;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條 測繪資質許可依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提交申請:合資、合作企業應當向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二)受理: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審查: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決定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送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會同審查,并在接到會同審查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四)發放證書: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審查不合格的,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第十一條 申請一次性測繪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

(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的批準文件;

(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的身份證明和有關資信證明;

(五)測繪活動的范圍、路線、測繪精度及測繪成果形式的說明;

(六)測繪活動時使用的測繪儀器、軟件和設備的清單和情況說明;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測繪成果不能滿足項目需要的說明。第十二條 一次性測繪應當依照下列程序取得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一)提交申請:經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開展科技、文化、體育等活動時,需要進行一次性測繪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二)受理: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審查: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決定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送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會同審查,并在接到會同審查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四)批準:準予一次性測繪的,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向申請人送達批準文件,并抄送測繪活動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準予一次性測繪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修訂發布的標準測繪資質新規2019,重新對測繪資質管理作出政策規定。一、本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新規2019,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

取得乙級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應在專業標準規定的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甲級測繪資質無作業范圍限制。

二、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一)法人資格證書。

(二)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退休材料和勞務合同測繪資質新規2019;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技術裝備的所有權材料。

(四)符合通用標準規定的材料。

(五)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提供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測繪業績材料。

三、對在本標準實施前測繪單位已有的用于申請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在不離開本單位的前提下,實行“老人老辦法”,原有專業和職稱等級繼續有效。沒有測繪專業高級職稱的注冊測繪師可以計入中級測繪專業技術人員。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測繪資質新規2019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測繪資質新規2019: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陜西省測繪條例(2019修訂)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活動,促進測繪行業發展,維護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新規2019的測繪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測繪,是指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等進行測定、采集、表述,以及對獲取的數據、信息、成果進行處理和提供的活動。第三條 省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加強測繪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基礎測繪管理,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應用,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

省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測繪資質新規2019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測繪法律、法規測繪資質新規2019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基礎測繪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年度計劃;

(三)管理監督測繪活動和測繪資質;

(四)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測繪保障工作;

(五)組織測繪成果的匯交、儲存、信息服務和監督管理;

(六)管理監督地圖編制及其相關活動;

(七)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

(八)規范和指導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

(九)開展地理國情監測;

(十)依法查處測繪違法案件;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測繪活動,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在批準的區域和范圍內進行,并接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危害國家安全。

向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及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引導、支持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推動測繪地理信息領域軍民融合,促進測繪成果的應用。

鼓勵有關單位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和國務院確定的大城市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需經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其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八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統籌建設、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統一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提供導航定位基準信息公共服務。第九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建設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將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備案情況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第十條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單位應當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做好本級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保護工作,指派單位或者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管理制度,做好相關檔案管理工作,保障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安全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本級財政資金為主體投入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運行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他資金投資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由其自行維護,并接受當地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