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吊銷、撤銷和注銷的區別:1、性質不同(1)吊銷是一種行使法律處罰行為,具有強制性和制裁性;(2)撤銷是一種對行政許可的法律收回行為,具有剝奪性和不可逆轉性以及補救性;(3)注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法律行為,帶有一定的懲罰性,同時,也具有程序性質。2、概念的不同(1)注銷的意思是向系統發出清除現在登錄的用戶的請求,清除后即可使用其他用戶來登錄你的系統。注銷不可以替代重新啟動,只可以清空當前用戶的緩存空間和注冊表信息。(2)撤銷是組織針對資質、資格的取消行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資質資格由于過期或者不再符合資質、資格要求,由資質發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種取消行為。(3)吊銷是指收回并注銷,即吊銷是指由有管轄權力的部門停止原來準許進行某項活動的對象停止該項活動并收回準許文本的執行過程,一般帶有強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該對象違背或違反了發放文本時的約定所致。3、對象不同:(1)注銷的意思是向系統發出清除現在登錄的用戶的請求。(2)撤銷是組織針對資質、資格的取消行為。撤銷是直接撤回并注銷,它一般是強力部門作出的,其作出的后果一般是會有保障執行的(3)吊銷:它主要應該和撤銷相比較,因為它所針對的也是單位。 一般是被吊銷人只要不主動找到決定吊銷的單位,那么作吊銷決定的單位單方是無法直接強制被吊銷人交回其執照或者公章等的。 吊銷一般原來的一些許可手續并沒有收回,只是通過登報或廣告的形式公布,宣告其部分功能作廢。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注銷和吊銷有什么區別
二者的區別表現在:
1、表現形態不同。企業法人注銷是企業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2、執法程序不同。企業法人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向企業發注銷登記核準函、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
3、行為結果不同。企業法人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致著該企業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
擴展資料:
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
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不以企業申請為前提,而是登記機關直接依職權、主動而為,這是吊銷和注銷的之一個區別。
吊銷后公司的經營資格喪失,從一定程度上講,吊銷也是公司退出市場的一種方式,但和注銷相比,吊銷不是一種合法的退出市場的方式,而是因為違法行為導致的處罰。這是吊銷和注銷的第二個區別。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但是公司主體依然存在。公司只是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但是仍然”活著“,只是必須終止一切經營活動。這是吊銷和注銷更大的區別。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仍然是法律上明確的訴訟主體和債務承擔主體,也就是說,被吊銷的公司不擔能繼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還能以自已名義參加訴訟。
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item/%E5%90%8A%E9%94%80"target="_blank"百度百科——吊銷
/baike.baidu.com/item/%E6%B3%A8%E9%94%80/3688732"target="_blank"百度百科——注銷
吊銷與注銷的區別是什么
吊銷與注銷的區別如下:
1、兩者的對象不同:
(1)如果駕駛證是合法獲得的,那么出了問題,就是吊銷;
(2)如果你的駕駛證是非法獲得的,被發現了就是撤銷,因為連吊銷的資格都沒有;
2、重新恢復駕照的時間不同:
(1)吊銷駕照以后,要獲得駕照,需要2年的時間;
(2)撤銷駕照以后,要重新獲得,則需要3年時間;
3、是處罰的情境不同:
(1)吊銷是犯事了才吊銷,通常都是攤上大事,因違反交通法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2)撤銷是發現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駕照,不管有沒有攤上事,一概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之一百零九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或者暫扣駕駛證處罰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決定;對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設區的市人民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決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沒有當場處罰的,可以由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