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而制定的。下面是中達咨詢帶來的關于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態知、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喊裂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鄭閉閉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更多關于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 *** ,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 *** 免費咨詢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19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枯滲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二、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沒段脊圖服務。

三、導航電子地圖 *** 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四、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燃搜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

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必須在測繪資質證書許可的業務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不得超越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所謂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一是超越等級,即悔答山低等級的資質單位承攬需要較高等級資質單位才能承攬的測繪業務,二是超越范圍,即測繪單位承攬資質證書沒有載明的測繪業務。不同的測繪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儀器設備的狀況、生產能力和管理水平不一,其所能承擔的測繪舉塵業務能力有高低之分,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對不同的測繪單位許可不同的業務范圍碧中及相應等級的資質,必須明確規定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答拆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祥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謹舉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檔族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行亂弊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陪悄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可否限定測繪測繪資質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