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保障科學合理地制定和規范有序地實施城鄉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制定、修改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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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城鄉規劃工作的領導,根據城鄉規劃工作的需要,加強規劃管理機構建設,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四條 省、市、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規劃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 *** 依法做好城鄉規劃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有關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規劃區。

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鎮、鄉、村莊,鎮、鄉規劃區范圍內的村莊,不單獨劃定規劃區,由其隸屬的城市或者鎮、鄉統一實施規劃管理。第六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并符合國防建設和防災減災的需要,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第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處理好與交通、水利等相關規劃的關系。第八條 鼓勵開展城鄉規劃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先進技術,推進城鄉規劃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全省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城鄉規劃信息共享平臺,提高城鄉規劃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第九條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由省人民 *** 根據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組織編制,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城鎮發展戰略;

(二)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

(三)區域空間的城鎮功能結構和規劃要求;

(四)為保護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生態環境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五)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

(六)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和措施。

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對省內重點地區組織編制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報省人民 *** 審批。

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應當對省內重點地區的城鎮空間布局、功能分工以及重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等作出具體安排,明確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范圍。第十條 編制城市和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應當統籌考慮城市、縣行政區域內的鄉、鎮發展布局,對城市、縣行政區域內的資源保護和利用、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進行綜合安排。

編制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應當按照適度集聚、節約用地、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要求,確定鎮域、鄉域內的村莊布局,統籌安排與村莊相關的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和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還應當對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第十一條 城市和鎮的總體規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編制和審批。

省人民 *** 可以根據需要確定部分鎮的總體規劃,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 *** 審查后報省人民 *** 審批。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鄉和村莊,應當制定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鄉規劃由鄉人民 *** 組織編制,報城市、縣人民 *** 審批。村莊規劃由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城市、縣人民 *** 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2019年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篇一: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整治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有關精神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統籌安排、科學指導土地整治活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根據和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耕發[20XX]號)和市國土資源局的文件精神,結合的實際,特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土地整治的決策部署,以落實“兩個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為根本目的,以整體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平臺,以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統籌安排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土地整治活動,協調好土地整治與耕地保護、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和生態建設的關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二、編制原則

1、依法依規科學規劃。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細化和落實《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XX-2020年)》對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確定土地整治目標,明確規劃期間的補充耕地任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相關政策措施等,確保規劃的全面實施。

2、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圍繞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土地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結合為平臺,整合資源,聚合資金,統籌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揮土地整治綜合效益。

3、上下結合相互協調。堅持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潛力,統籌安排全區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做到上下銜接;加強部門協調,做好與城鄉規劃、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4、專家領銜公眾參與。充分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專家隊伍,加強協作,廣泛聽取專家意見,做好土地整治規劃的咨詢論證。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特別要考慮相關利益人的意見,增強規劃修編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三、主要任務

土地整治規劃以20XX年為規劃基期,2020年為規劃期,提出階段性目標。規劃數據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土地變更調查數據為基礎,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礎數據相銜接。

1、全面評價上一輪規劃及相關工作情況。全面總結、客觀評價上一輪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實施情況,認真研究成功做法、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有序推進的意見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潛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國土資源大調查成果,結合規劃編制重點,做好補充調查,全面分析測算土地整治潛力,包括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規模、質量、條件和空間分布,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及其節約土地的規模和范圍等。

3、開展土地整治重大問題研究。圍繞國家對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規劃目標,結合地方實際,組織開展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土地整治與城鄉統籌發展、土地整治與農業發展、土地整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土地整治權屬管理、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土地收入使用、實施土地整治規劃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研究。

4、明確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研究提出規劃期間土地整治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確定土地整治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

5、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潛力為基礎,圍繞糧食產能核心區和戰略后備區建設、基本農田集中區建設、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科學劃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和項目,提出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經濟、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點加強補充耕地管理體制改革、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政策的研究,加強制度創新。

7、推進土地整治規劃信息化建設。按照“一張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的總體部署,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與二調成果,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建設相銜接,推進土地整治規劃數據庫的建設,實現規劃成果疊加上圖、動態更新。

四、規劃成果

1、規劃文本。重點闡述土地整治的條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土地整治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安排,土地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工程,資金安排與效益分析,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

2、規劃說明。簡述規劃編制的背景,說明規劃目標任務、重點區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資金安排等確定的依據,以及規劃方案擬定、論證、確定的情況。

3、規劃圖件。包括土地整治潛力分析圖、土地整治規劃圖,以及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圖、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增減掛鉤等規劃專題圖。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比例尺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相一致。

4、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評審論證材料等。

5、規劃數據庫。按照國家規定的數據庫標準建設。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準備工作(20XX年4月)。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收集整理相關規劃編制的文件、規程和標準。

(二)調查分析(20XX年5月)。以鄉鎮為單元,收集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狀況、生態環境狀況、土地利用現狀等基礎資料,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分析評價土地整治條件和潛力。

(三)擬定方案(20XX年6月)。在土地整治潛力評價和重大問題研究的基礎上,明確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協調評審論證(20XX年7月)。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規劃供選方案進行論證。綜合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規劃成果。

(五)評審報批(20XX年8月)。規劃成果經區人民 *** 審核同意后,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批。

六、工作組織

(一)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土地整治規劃編制,由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 *** 領導為組長,區國土、發改、農牧、財政、水利、住建、環保及各鄉鎮 *** 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規劃編制中重大問題,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國土資源分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整理中心、地籍、耕保、財務、登記中心等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承擔規劃的編制組織工作。

篇二: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省人民 *** 關于加強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云政發【20XX】143號)、《XX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加快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XX府辦明電【20XX】97號)和《XX縣人民 *** 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發【20XX】101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整體推進、優化布局、分類指導、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莊規劃編制步伐,提高村莊規劃編制水平,把全鎮農村規劃建設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規劃原則。科學確定村莊建設布局,確保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小城鎮規劃、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以及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銜接。

(二)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村莊規劃編制的積極性,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規劃符合農村實際,方便農民生產生活。

(三)堅持體現民族特色原則。根據各地自然條件、風俗民情、居住習慣等因素,引導農戶選擇符合當地實際的建筑風格和建設戶型,實現房屋內部現代化與外部特色化的和諧統一。

(四)堅持適度集中原則。積極探索在資源富集地、集市、城鎮周邊、公路沿線等區域集中規劃、建設村莊,鼓勵生存條件惡劣、基礎設施滯后、地質災害頻發的居住點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設。

(五)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自然環境、資源分布實際,統籌考慮近期建設和遠期發展的關系,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保護耕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合理規劃布局。

三、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用兩年時間完成53個村莊編制目標任務,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3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2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

四、編制要求

(一)把好規劃政策。

1、村莊規劃包括整治和建設兩部分,在鎮總體規劃指導下實施,規劃編制或修編應與土地利用、基本農田保護、交通、水利和國民經濟發展等規劃相銜接,對村莊的性質定位、人口和利用規模、產業布局與發展、基礎設施、公用服務設施等進行預測和科學規劃。

2、村莊規劃建設要落實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引導拆舊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設為主。占用耕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舊建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50平方米,堅持“一戶一宅”,禁止占用基本農田。

3、村莊規劃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結合地形,依山就勢,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樹、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電、通寬帶網,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糞堆,該路、改水、改廁、改溝、改圈、改房)為主要內容,立足整治環境,抓好村莊,搞好房屋立面整飾和地坪硬化,拆除閑置舊房,集中建設畜廄,配套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整治農村人居環境。

4、低于30戶的村莊原則上不做規劃,可考慮整村搬遷至附近基礎設施條件好的村莊。

(二)注重地形地圖測量。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由鎮人民 *** 牽頭組織籌措資金和委托地形圖測量,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技術指導。村莊地形圖要以村部為核心,對近期擬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設的范圍進行測繪,測繪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00,部分村莊采用衛星圖片進行現狀圖采集。

(三)搞好宣傳發動。充分發揮村民代表大會的作用,讓村民參與規劃,特別是規劃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規劃經報批后要公開展示,廣泛宣傳,提高群眾參與執行規劃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結合實際開展法規宣傳活動,普及村莊規劃知識,提高干部群眾法律意識,使干部群眾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了解、支持、參與、監督村莊規劃工作。

(四)完善規劃內容、提高規劃編制質量。行政村按“兩圖一書”(現狀分析圖、總體規劃圖和總體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總體規劃,自然村按“三圖一書”(現狀分析圖、建設規劃圖、住房建筑方案圖和建設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建設規劃。同時,盡量采用《富源縣農村民居通用圖集》,確保村莊規劃工作達到規范要求,真正體現民族民居特色。在村莊規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結合實際,按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目標任務,把各個村莊規劃編制進行捆綁打包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部門進行規劃編制,形成以規劃設計單位為主,鎮、村委會、自然村積極配合的工作格局,優質、高效完成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五)抓好規劃評審。嚴格執行《云南省村莊規劃編制辦法》(試行)報批程序,行政村總體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鎮人民 *** 審核,由縣人民 *** 批準;自然村建設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村委會審核,由鎮人民 *** 批準。

(六)加強規劃成果管理使用。村莊規劃成果實行檔案化管理,并按要求錄入云南省村(鎮)規劃檔案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順利推進,鎮人民 *** 決定成立XX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鎮長

副組長:XX人大主席

成員:XX辦公室主任

XX鎮村建所所長

XX大河國土分局局長

XX鎮林業站站長

XX鎮環境保護所所長

XX鎮扶貧辦主任

XX大河財政所副所長

XX村委會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村建所,由XX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為各村(居)委會大學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體負責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業務指導、計劃任務分配和落實。鎮人民 *** 作為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事實主體,確保編制工作按時按期完成。

(二)提供資金保障。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村莊規劃工作經費省補助1000元/村,市補助1000元/村,縣財政補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鎮人民 *** 自籌。

(三)抓好人員培訓。加強規劃編制隊伍建設,以鎮村建所干部為主,新農村指導員和大學生村官為輔,通過現場指導和組織技術培訓等形式,增強規劃編制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制技術人員業務素質。

(四)強化規范管理。按照“規劃一步到位,建設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抓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規范管理,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五)嚴格監督檢查。鎮人民 *** 將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列入對村委會、各單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不能按時完成要求規劃目標任務的,將按規定進行行政問責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具體規定?

福建省人民 *** 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若干意見

[本網] 2009-01-23 11:23:00 字體顯示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大 中 小

閩政辦〔2009〕17 號

各市、縣(區)人民 ***為有序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省 *** 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推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在推進我省“兩個先行區”建設的過程中,認真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是當前城鄉規劃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經省 *** 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是指導福建發展的綜合性、前瞻性、戰略性的規劃,是協調福建省各城市發展、統籌區域重大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制定區域內相關專項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的重要依據。

積極推進區域規劃編制實施。積極開展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加強對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以及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規劃編制的指導。跨區域的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規劃編制由共同上一級 *** 牽頭,所涉區域市(縣) *** 參與的工作機制,具體工作由城鄉規劃及相關部門落實。

完善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城市總體規劃修編要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和《福建省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福建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依據,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交通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要將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列為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要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統籌兼顧城鎮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村民生產生活需要。在城鎮總體規劃中,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范圍;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對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總體規劃,市、縣、鎮 *** 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及時組織修編;規劃期限到2010年的,要在規劃期限屆滿前完成修編和報批工作。

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要嚴格依據總體規劃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并與近期建設規劃相銜接。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加快城鎮規劃區內近期建設用地和擬出讓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不得違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確需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進行修改的,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先修改總體規劃并報經批準后,方可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區域,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開展近期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時編制近期建設規劃,保證總體規劃有序實施。要對規劃期限內的近期建設作出科學預測和合理安排,將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近期擬出讓的建設用地納入近期建設規劃。

加強鄉村規劃編制工作。縣(市)人民 *** 應當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盡快確定應當編制鄉村規劃的區域。編制鄉村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鄉鎮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鎮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強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近現代建筑保護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工作。要按照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和近現代建筑保護規劃,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編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要按照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原則,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突出風景資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城鄉規劃區與風景名勝區重合區域,城鄉規劃與風景名勝區規劃應當保持一致。

城市總體規劃審批前的技術審查工作、設區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備案管理工作由省建設廳負責組織實施。

二、嚴格實施城鄉規劃

進一步規范城鄉規劃許可行為。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嚴把規劃許可關,對于不在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規劃許可;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未納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注重維護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修改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應當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開展鎮 *** 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試點工作,選擇一批省重點中心鎮作為試點,由鎮 *** 核發所在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業務上接受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規范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程序,對于村民在鄉村規劃區內的原有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閩政〔2004〕21號)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完善城鎮規劃區內個人建房管理措施,市、縣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城鎮規劃區內危舊住房居民的安全問題。對原住房確已形成危房的,應當及時組織遷出安置,符合條件的,在分配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時予以優先解決,確保安全。

加強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規劃管理。城市公共綠地、教育用地內不得批準作為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上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商業、旅游、娛樂、文教、體育、辦公等公共建筑及工業生產性用房不得以臨時建設名義報批;對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有影響的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不得批準。臨時建設為商品房售樓屋或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該建設項目工期。其他臨時建設使用期不得超過兩年,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審批機關經核實后可批準延長一次,延長期限不超過兩年。加強臨時建設批后監管,對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或者臨時建設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責令建設單位或個人限期拆除,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嚴格核實建設工程規劃條件。完善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制度,嚴格核實規劃條件,保證規劃條件落實。建設工程符合規劃條件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產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三、強化城鄉規劃監督檢查

完善城鄉規劃監督機制。地方各級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并自覺接受監督。上級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審批、修改、實施城鄉規劃的監督,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和處理結果應當依法予以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將經批準的城鄉規劃依法公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監督人員,及時發現違反城鄉規劃的情況,并設立舉報 *** 和電子信箱等,受理社會公眾對違法建設案件的舉報。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促進城鄉規劃全面實施。

加強建設工程監督檢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綜合執法機構、省重點中心鎮人民 *** 要加強城鎮規劃區內建設行為的巡查,鄉鎮人民 *** 要加強對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巡查責任制,做到違法建設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加大對城鎮規劃區內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查處力度,對于未經用地審批,非法占地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由國土部門負責查處;已取得用地批準文件,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由城鄉規劃部門或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查處。加強城鄉規劃監督檢查證件管理,實行持證檢查制度,規范監督檢查行為。

四、加強領導,推動《城鄉規劃法》全面貫徹實施

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是各級 *** 的重要職責。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我省城鄉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結合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組織集中學習《城鄉規劃法》,研究促進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科學發展的具體舉措。要將《城鄉規劃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不斷深化宣傳。各級公務員培訓機構要將《城鄉規劃法》列為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清理與《城鄉規劃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抓緊修訂有關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各級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提供保障。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加強地方部門協作。堅持“統一規劃、整體布局、設施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加強城市聯盟工作,促進區域規劃實施。要嚴格執行城鄉規劃統一管理制度,不得下放、分解、委托實施城鄉規劃管理權。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履行相應職責,實施城鄉規劃管理,認真落實《城鄉規劃法》各項規定。對違反《城鄉規劃法》規定的責任部門和人員,要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昌吉 *** 自治州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保障城鄉規劃的有效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新疆 *** 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鎮、鄉、村和城鄉規劃區以外居民聚居的特定區域,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區以外居民聚居的特定區域(以下簡稱特定區域)包括邊境口岸、工業園、農業園、礦區、農場、林場和牧場等獨立場區。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區域協調、城鄉統籌、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有序推進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第四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 *** 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自治州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全州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工作。

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必要時,可以在特定區域設立派出機構,具體負責特定區域的規劃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 *** 應當確定相關機構和人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規劃管理工作。

自治州、縣(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城鄉規劃管理相關職責。第五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 *** 城鄉規劃委員會研究和審議城鄉規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為本級人民 ***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提供決策依據。第六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公共財政困難的縣(市)城鄉規劃編制經費由自治州財政給予補貼。第七條 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和實施,實行公眾參與和公示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有權依法進行相關規劃查詢和對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舉報或者控告。

自治州、縣(市)人民 *** 對維護城鄉規劃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八條 自治州人民 *** 依據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和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自治州城鎮體系規劃,報自治區人民 *** 批準后實施,用于指導自治州城市、鎮和特定區域總體規劃的編制。

縣(市)人民 *** 組織編制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經自治州人民 *** 批準后實施,用于指導轄區內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的編制。特定區域應當納入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第九條 城市和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編制前,縣(市)人民 *** 應當組織對產業發展、環境與資源承載能力、城市規模、城市設計和城鄉風貌特色等方面進行研究,組織編制總體規劃綱要。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由自治州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后報自治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綱要由自治州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審查。總體規劃綱要經審查通過后,組織編制總體規劃。第十條 城市總體規劃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由自治州人民 *** 報自治區人民 *** 審批。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由縣人民 *** 報自治州人民 *** 審批。

自治州人民 *** 審批上報的總體規劃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自治州城鎮體系規劃,并且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跨區域專項規劃相銜接;

(二)綜合水、土地等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鎮的性質與定位、發展規模、步驟、建設標準和中心城區各項建設用地布局;

(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傳統特色風貌保持,明確空間管制要求;

(四)統籌配置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五)健全綜合防災減災體系;

(六)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強制性內容。第十一條 城市和縣人民 *** 所在地鎮以外的鎮總體規劃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后,由縣(市)人民 *** 審批;鄉規劃由縣(市)人民 *** 審批。

縣(市)人民 *** 對上報的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縣域村鎮體系規劃;

(二)合理確定鎮、鄉的發展目標、職能、規模和空間布局,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加快農村牧區城鎮化進程;

(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傳統特色風貌保持,明確空間管制要求;

(四)合理配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防災減災系統;

(五)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強制性內容的要求。

村規劃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后,由縣(市)人民 *** 審批。村規劃在審批前,應當由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依據上一層級規劃和相關規范、標準進行審查。

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中確定近期內遷并撤銷的鎮、鄉和村,可以不編制規劃。

為什么要堅持科學規劃,有序推進新型城鎮化

一是理性增長理念。我省地處“胡煥庸線”下方的中心區域,人多地少,又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是我省城鎮化發展中面臨的主要省情特點和更大問題。因此,無論在具體的城市建設工作中,還是在城鄉規劃編制及管理工作中必須堅持理性增長理念,城市布局必須相對集中,城市規模擴張以節約用地、集約用地為前提,高效利用土地資源,注重內涵提升,實現理性增長。

二是城鄉統籌理念。城鄉統籌、城鄉一體是我省新型城鎮化區別于傳統城鎮化的重要特點,我們積極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把新型農村社區納入五級現代城鎮體系,推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地區覆蓋,目的就是要在實現城鎮現代化的同時,提高農村地區和農民的生活質量。我省是農業大省和農村人口大省,近6000萬人口生活在農村,如果不解決好這部分人口的生活和就業問題,不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就無法實現全省的現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化。因此,我們要把城市和農村存在的問題及相互關系綜合起來研究,統籌加以解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互動共進、融合發展的格局。

三是以人為本理念。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必須把為民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進城農民,認真解決就業、土地流轉、社會保障、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實際問題,使他們進得來、留得住、住得下、過得好;對于留在農村的,也要享受道路、供水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讓農民過上城里人的生活。我們的各項建設,都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

四是整體發展理念。整體發展理念強調的是整合資源、優化結構和區域協調,主要解決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城市之間職能的合理分工、經濟的協作發展和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減少資源浪費和不良競爭,實現區域一體化發展。在全省這個層面,我們已經把全省作為一個整體,全部納入中原城市群,構建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五級現代城鎮體系。對各地來說,也要把區域作為一個整體,加強中心城市和縣城縣級市、縣城縣級市和小城鎮、小城鎮和農村之間的經濟社會聯系,我們最近努力推進的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就是這個理念的具體行動。

五是協調推進理念。城鎮化不僅僅是農村人口向城鎮的轉移,它包涵的內容非常廣泛,人口轉移、城鎮建設僅僅是城鎮化過程中的表象而已。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產物,城鎮化的發展往往伴隨著經濟增長、產業結構優化和社會的整體進步。因此,城鎮化工作的推進必須樹立協調推進的理念,在人口轉移過程中,綜合解決產業布局、人口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實現城鄉統籌、三化協調。

六是緊湊城市理念。我們要在全省推行建設緊湊型城市,緊湊城市不等于擁擠和單純的高密度,而是在容積率較高的基礎上,同時滿足基礎設施、服務功能完善、生態環境良好,城市功能得到充分和正常發揮。一方面,我們要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城市建設必須保持一定的開發強度,大城市要避免攤大餅式的無序蔓延,倡導組團式發展,避免郊區化,并在城市內部保留生態用地和開敞空間。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氣完善城市功能,包括發展產業,擴大就業,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住房、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等等,進一步提升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

七是產城聯動理念。要實現產業發展布局和城市建設的融合,一方面用通過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魅力;另一方面,加強產業集聚區、商務中心區和特色商業區的發展,強化城市發展的經濟功能,提升城市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八是交通主導理念。交通對整個城市的健康發展和有序運營至關重要,城市建設和發展必須以交通為主導,城市規劃應把解決交通問題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完善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城市土地開發也要倡導交通導向的開發方式(TOD)。我國香港、日本東京,都是世界聞名的國際大都市,香港總人口700余萬,東京人口1200多萬人,盡管人口密度大,建筑密集,但因為交通問題解決的好,城市始終有序發展,方便宜居。

九是基礎設施先行理念。推進城鎮化和城市建設,必須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建設的配套水平和服務能力,貫徹基礎設施建設先行的城市建設理念。在基礎設施建設中,要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先地下、后地上”這句話我們提了很多年了,但目前實踐中的效果很不理想,有必要重新再提。法國作家雨果說過一句話“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我們有必要對我們以往的做法和效果進行反思。一個有效的做法,就是在具體工作中,在具體的規劃建設中,我們要堅決把好這一關。

十是生態城市理念。新型城鎮化,就意味著在更高的生態環境約束條件下進行城鎮化,這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最近一段時期我國的霧霾天氣越來越多,廣大群眾深受空氣污染之苦。這有必要引起我們的注意,生態問題不能只是掛在口頭上,我們在城鄉建設工作中必須時刻注意節能減排,建設綠色建筑,發展低碳城市,改善生態環境,把住城市的生態底線,建設生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