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統一城市規劃技術文件的內容和深度城鄉規劃編制細則,依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以及未設鎮的縣城。第三條 本細則是和《城市規劃編制辦法》配套的具體規定城鄉規劃編制細則,編制城市規劃除遵守本細則外,尚應符合其他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第四條 城市規劃設計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城鄉規劃編制細則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規劃文本:表達規劃的意圖、目標和對規劃的有關內容提出的規定性要求,文字表達應當規范、準確、肯定、含義清楚。

(二)規劃圖紙:用圖象表達現狀和規劃設計內容,規劃圖紙應繪制在近期測繪的現狀地形圖上,規劃圖上應顯示出現狀和地形。圖紙上應標注圖名、比例尺、圖例、繪制時間、規劃設計單位名稱和技術負責人簽字。

規劃圖紙表達的內容與要求應與規劃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規劃說明書和基礎資料匯編,規劃說明書的內容是分析現狀、論證規劃意圖、解釋規劃文本等。第二章 總體規劃第三章 總體規劃階段的各項專業規劃第四章 分區規劃第五章 控制性詳細規劃第六章 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建國以來,我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共經歷了四次修訂。雖然歷次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的整體規劃框架仍基本保持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層級,但自2006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編制辦法已在規劃主體多元化、系統性、科學性、由技術文件轉向公共政策和淡化城市設計等方面發生了改變。《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經建設部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編制城市規劃,應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基本目標,堅持五個統籌,堅持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人文資源,尊重歷史文化,堅持因地制宜確定城市發展目標與戰略,促進城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無錫市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細則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下簡稱《城市規劃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以下簡稱《江蘇省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在無錫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鎮制定和實施城市規劃,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必須遵守《城市規劃法》、《江蘇省實施辦法》和本實施細則。第三條 無錫市城市規劃區包括中心城規劃區、規劃控制區和近郊規劃區。中心城規劃區和規劃控制區的具體范圍根據江蘇省人民 *** 批準的無錫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近郊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為馬山區,郊區在中心城規劃區以外的部分,太湖風景名勝保護區的梅梁湖景區、蠡湖景區、錫惠景區、馬山景區,水源保護區等。

江陰市、宜興市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城市人民 *** 在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第四條 無錫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是無錫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具體負責并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

(三)參與各縣(市)屬于國家和省、市批準的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研究;

(四)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和測繪單位的資質審查,并對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勘察與測繪實行統一管理;

(五)查處城市規劃違法案件。第五條 各縣(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受無錫市規劃管理局的業務指導,主管轄區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崇安、北塘、南長、郊區、馬山五個區規劃管理部門業務上受市規劃局領導,根據授權,分管各區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第六條 無錫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管理的技術規范,按無錫市人民 *** 批準的《無錫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第二章 城市規劃的制定第七條 無錫市城市規劃按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三個階段編制。第八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包括:城市的性質、發展目標和發展規模;城市主要建設標準和定額指標;城市建設用地布局、功能分區和各項建設的總體部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和河湖、綠地系統;各項專業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城鎮體系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應與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

城市分區規劃依據總體規劃,原則規定城市土地利用和使用性質,人口分布與密度,建設用地的容量等控制指標,主要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的位置和控制范圍。

城市詳細規劃應以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為依據,對城市建設地區內各項建設作出具體安排和規劃設計。根據城市規劃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可以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以控制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作為城市規劃管理的依據。對于當前要進行建設的地區,應當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以直接指導各項建設工程的設計。第九條 城市規劃實行分級審批。

無錫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

城市各項專業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各專業主管部門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經市規劃局審查后,報市人民 *** 審批。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由市規劃局負責組織編制,報市人民 *** 審批。其中,近期建設規劃須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每五年編制一期。

城市詳細規劃由市規劃局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編制;重要的詳細規劃須報市人民 *** 審批。

江陰市、宜興市城市總體規劃及省人民 *** 指定的鎮的總體規劃,由所在縣(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并報市人民 *** 備案。

無錫市城市規劃控制區內屬無錫縣人民 *** 行政管轄的鄉鎮的規劃,由無錫縣人民 ***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負責組織編制,經縣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市人民 *** 審批。

中心城規劃區和近郊規劃區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建設詳細規劃,由所屬縣、區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分區規劃組織編制,報市規劃局審批。第十條 市人民 *** 可以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對已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同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 *** 備案;凡涉及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等重大變更的,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