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城鄉規劃編制信息公開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城鄉規劃編制信息公開,保障城鄉規劃實施城鄉規劃編制信息公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城鄉規劃編制信息公開的制定、修改、實施、監督管理,以及規劃區內各項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圍繞打造中國牡丹城、魯蘇豫皖四省交界的區域性中心城市、黃淮平原生態田園城市和山東省現代產業特色基地,突出武術之鄉、書畫之鄉、戲曲之鄉、民間藝術之鄉的歷史文化風貌,堅持以人為本、城鄉統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正確處理近期建設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優先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增強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嚴肅性。第四條 市、縣人民 *** 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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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民 *** 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和上一級人民 *** 要求,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有關工作。
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各縣的規劃編制與實施,具體負責市轄區、市屬經濟開發區和市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執法部門(以下簡稱城鄉規劃執法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并依照城鄉規劃法律、法規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市、縣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鄉規劃相關工作。
鎮(鄉)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做好城鄉規劃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縣人民 *** 應當成立由相關部門、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公眾代表等組成的城鄉規劃委員會,作為城鄉規劃決策的專業審議機構,重點審議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等重大事項和重大規劃建設項目,其審議意見作為本級人民 *** 城鄉規劃的決策依據。
城鄉規劃委員會的產生、任期和議事規則由本級人民 *** 規定。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第六條 菏澤市城市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上位城鄉規劃相銜接。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
規劃區內各類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第七條 市、縣區、鎮(鄉)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根據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和規劃事業的發展需要逐步增加。
財政和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城鄉規劃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市、縣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城鄉規劃信息公開平臺,設立規劃展示固定場所,依法公開城鄉規劃信息,并向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模式,加強規劃檔案庫建設,對城鄉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第九條 菏澤市城市規劃按照下列程序編制和審批城鄉規劃編制信息公開:
(一)菏澤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報省人民 *** 審批。菏澤市城市總體規劃在報省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市人民 *** 研究處理。
(二)菏澤市城市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點區域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市人民 *** 審批??刂菩栽敿氁巹澖浥鷾屎?,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 *** 備案。第十條 縣城規劃按照下列程序編制和審批:
(一)縣城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h城總體規劃在報市人民 *** 審查前,應當先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縣人民 *** 研究處理。
(二)縣城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點區域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由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縣人民 *** 審批??刂菩栽敿氁巹澖浥鷾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 *** 備案。
烏蘭察布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規范城鄉建設行為,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全市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修改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心城區規劃區范圍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并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業務指導工作。
旗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規劃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旗縣人民 *** 應當建立由 *** 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學者和公眾代表組成的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對城鄉規劃編制、修改和實施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
建立市、旗縣審查審定工作機制,對重要的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審定。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蘇木鄉規劃和嘎查村莊規劃,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所在地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蘇木鄉規劃和嘎查村莊規劃中劃定。城市規劃區內的蘇木鄉鎮、嘎查村莊以及蘇木鄉鎮規劃區內的嘎查村莊不再另行劃定規劃區。第六條 特定地區的規劃,經法定程序審批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第七條 單獨編制的各類專項規劃,經法定程序審批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第八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九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十條 市、旗縣人民 *** 應當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促進各有關部門之間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共享,保障城鄉規劃的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編制、實施、修改和查處情況等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公示。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十二條 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按相關程序報批。
旗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旗縣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報烏蘭察布市人民 *** 審批。
其他蘇木鄉鎮的總體規劃和嘎查村莊規劃由蘇木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后,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嘎查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嘎查村莊村民會議或者嘎查村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旗縣人民 *** 所在地鎮、其他蘇木鄉鎮的總體規劃報烏蘭察布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空間結構、發展布局,生態空間,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生態及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第十四條 市、旗縣人民 *** 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蘇木鄉規劃、嘎查村莊規劃的區域。
蘇木鄉規劃、嘎查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牧區實際出發,尊重農牧民意愿,體現地方和民族特色。第十五條 市、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鎮人民 *** 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市、旗縣人民 *** 審批。旗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旗縣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第十六條 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同步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第十七條 市、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鎮人民 *** 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其他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報市、旗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
臨沂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科學制定和嚴格實施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統籌城鄉空間布局,優化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市規劃、縣城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城市規劃、縣城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市、縣、鎮、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在城市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中劃定。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以人為本,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正確處理近期建設與長遠發展的關系;
(二)注重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森林、河流、濕地等自然資源;
(三)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優先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科學開發和利用地下空間;
(四)妥善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保持沂蒙地方特色和傳統風貌;
(五)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需要。第四條 市、縣人民 *** 統一行使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權,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具體工作。
鄉(鎮)人民 *** 和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做好城鄉規劃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縣人民 *** 應當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管理體系,加強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依法實施城鄉規劃。
市、縣、鄉(鎮)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 市、縣人民 *** 應當組建城鄉規劃委員會,作為城鄉規劃決策的議事機構,負責審議涉及城鄉規劃的重大事項,其審議意見作為本級人民 *** 城鄉規劃的決策依據。
城鄉規劃委員會的產生、任期和議事規則由本級人民 *** 規定。
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第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等規劃相銜接。第八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各類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任何組織、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城鄉規劃。第九條 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和監督檢查,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制度,聽取公眾意見,接受公眾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城鄉規劃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查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為公眾查詢提供便利條件。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第十條 總體規劃按照下列程序編制和審批:
(一)臨沂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省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市城市總體規劃在報省人民 *** 審查前,應當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二)縣城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 *** 審批??h城總體規劃在報市人民 *** 審查前,應當先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三)鎮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市級以上重點鎮和區屬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經縣(區)人民 *** 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市人民 *** 審批。其他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報縣人民 *** 審批。鎮總體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總體規劃,應當一并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第十一條 鄉規劃、村莊規劃由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
縣屬鄉人民 *** 組織編制的鄉規劃和縣屬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村莊規劃,報縣人民 *** 審批。
區屬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村莊規劃,經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市人民 *** 審批。
鄉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先經鄉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鄉規劃,應當一并報送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
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城市規劃公開嗎
公開,只要城市規劃沒有涉及國家秘密,法律法規緊張公開的政治信息等,就應該公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條行政機關 *** 的 *** 信息,由 *** 該 *** 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 *** 信息,由保存該 *** 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 *** 信息,由 *** 或者最初獲取該 *** 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 *** 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 *** 信息公開工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 *** 的 *** 信息,由牽頭 *** 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
第十四條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 *** 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 *** 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 *** 信息,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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