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 工程技術與城鄉規劃是什么職位?

城鄉規劃設計師屬于編制嗎你好城鄉規劃設計師屬于編制嗎!這個職位是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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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體制內,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也不管城鄉規劃設計師屬于編制嗎你是什么專業,任哪一個職位,其工作城鄉規劃設計師屬于編制嗎的內容都是管理類的比較多。主要涉及會務,文件處理,實地查看與調研,資料整理等。

也不會有需要自己親自動手設計畫圖等之類的非常專業性的工作,這些工作基本都是提出要求,然后有專項經費請外包公司設計好的。

城鄉規劃編制乙級資質屬于設計資質嗎

不屬于設計資質。城鄉規劃編制乙級資,就是由自然資源部申請與審批的一項資質證書,其中包括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幾個部門。工程乙級設計資質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工程要求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對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的示范和編制活動。

城市規劃設計師主要是干什么的?它的就業前景如何?

在發達國家,雖然城市化水平很高,但從事城市規劃的人依然很多,其社會經濟地位也很高。反觀國內,城市規劃人員湮沒無聞,可以見得該行業的滯后程度。不過滯后同時意味著機遇,2000年,國家開始實施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使得該行業逐步走入規范化的軌道。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非常嚴格,需要的工作經驗視不同學歷而定,最少的為1年,但需要博士學位;而最多的是中專學歷,需要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被用人單位聘任為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與城市規劃師相關的專業除了城市規劃外,還有建筑或建筑科學、土木工程、景觀學、建筑管理等專業,這些專業在考取城市規劃師資格證書時,工作經驗要求會相應增加一年。城市規劃師的薪酬相當客觀,一般來說,年薪處于15萬至30萬之間。

就業方向籠統的個人總結可以分為三類:

1.城市規劃院,各種性質的建筑設計院(對于規劃學生來說去做景觀園林的很少,一般都是園林的畢業有關系來干規劃)

2.地產公司的策劃,設計部門(一般的地產公司都會讓新員工前半年至一年半各個崗位觀摩,看具體適合什么崗位)

3.事業單位:規劃局,建設局,房屋管理中心,城市建設管理局等

高級城市規劃師年薪更高,但要求也高,通常要求:(一)重點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或相關專業;(二)十年以上城市規劃或建筑設計經驗,熟悉國內規劃相關規范;(三)較強的方案構思及專業技能,能夠作為骨干完成大型項目的方案規劃;(四)良好的溝通能力、匯報能力,協調能力、團隊以及項目管理能力。城市規劃在中國屬于年輕行業,遠遠落后于海外發達國家,因此具有海外學習工作或者外資公司工作經驗的人才對公司來說更具有說服力和吸引力。

城鄉規劃考編考哪類

城鄉規劃考編可以考建筑類。城鄉規劃專業屬于公務員考試專業設置指導目錄里面的建筑類大類,建筑類下的專業都是可以報考的!

城鄉規劃可以進的央企和事業單位

城鄉規劃可以進的央企和事業單位有。城鄉規劃專業屬于建筑類,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報考這個專業要求為城鄉規劃專業、建筑類或者專業不限的職位,具體可以報考職位還需要以最新職位表為準。

1、不限專業的崗位。無論是國考還是省考,不限專業的崗位都不少,往往都是基層崗位,國考很多不限專業都是集中在鐵路、監獄,省考則主要集中在鄉鎮。當然,不限專業的崗位往往也有其他條件限制,比如政治面貌,應屆畢業生,基層工作年限,大學生村干部等,像國考很多都限制是應屆畢業生,而省考則多在政治面貌和基層年限上有所限制。

2、專業崗位。城市規劃專業主要對應的是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規劃局、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或者是垂直機構。

3、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往往市直、區直單位招的更加多,考試也相對容易,但是相關福利待遇則比公務員少很多,且晉級提升方面也有不少限制。

城鄉規劃編制是勘察類還是設計類

1.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全廳的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外事、機要保密、提案、 *** 、檔案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2.計劃財務處

組織制定全區建設事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利用外資計劃;綜合管理各項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按規定辦理有關項目立項的審查或審批;負責廳機關行政及事業專項經費的財務會計核算;負責廳機關、廳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綜合管理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3.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建設行業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并協調實施;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立法計劃,組織地方性建設法規、規章的論證、起草、修改、報批和授權解釋工作;綜合管理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 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普法工作。

4.科學技術處

組織編制全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項目計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創新;管理和組織推廣行業科技成果;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指導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建筑節能工作。

5.標準定額處

標準定額處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建設部關于工程造價管理的制度和規定,研究制定全區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組織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自治區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經濟技術參數及評價 *** 等;對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和工程造價執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歸口管理建設行業產品標準的備案及指導質量人證工作;協調處理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造價管理中的問題。

6.建筑管理處

研究制定全區建筑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中長期規劃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和規范全區建筑市場,擬定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建筑安全生產、建筑工程質量等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研究制定建筑業體制改革措施并監督執行;指導建筑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建筑施工、建筑安裝、建筑裝修、建筑制品、建設監理等企業的資質審批工作;負責對區外建筑企業進疆從事建筑活動實施驗證、注冊登記管理、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建筑業統計工作。

7.勘察設計處(抗辦)

組織制定全區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負責全區勘察設計咨詢市場和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質量管理;監督指導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組織全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及推廣;負責全區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單位和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外省進疆設計單位的資質驗證、登記注冊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綜合管理工程建設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工作,指導震后重建工作。

8.城市規劃處

研究制定全區城市發展戰略及城市規劃管理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區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國家和自治區立項的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審批和限額以上規劃用地審核;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管理;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9.城市建設處

研究制定全區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改革措施和中長期規劃并指導和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城建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城市供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負責對自治區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

10.村鎮建設處

研究擬定村鎮建設(包括縣以下建制鎮、集鎮、村莊)的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和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建制鎮、集鎮規劃及村莊、牧民定居點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邊境口岸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試點;指導農房建設和村鎮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受災地區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工作。

11.房地產業處

研究制定自治區房地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全區住宅建設和房地產開發;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 *** 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培育和規范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交易、租賃、抵押等經營活動;負責房地產開發、中介服務、物業管理等企業的資質審查;指導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房屋拆遷和危房鑒定管理等工作;組織擬定全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綜合配套政策和方案;審核各地房改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全區住房公積金及其他住房資金的政策指導和監督;負責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2.住房公積金監管處

負責辦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職工租賃保證金、維修金的收繳、審核工作; 負責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用于住房建設級住房維修資金的審批監督工作; 負責自治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核發及管理工作。

13.人事教育處 

負責廳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區建筑工程和房地產經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建設行業執業注冊師的資審、培訓、注冊等工作;制定并實施全區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建設行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建設行業職工職業技能鑒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廳屬學校;負責廳系統的社團管理工作。

14.機關黨委(精神文明辦)

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15.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 *** 行政監察職能。

16.老干部工作處的職責

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17.行政許可辦公室

根據《關于成立建設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有關問題的通知》(新建人[2008]1號)規定,建設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具體職責為:統一受理企業資質、個人執業資格類建設行政許可申請,向廳對口業務處室轉辦行政許可申請,向申請人送達行政許可文書、證書,督促業務處室承辦行政許可申請事項工作進度,會同業務處室管理建設行業資質(資格)評審專家庫,推進行政許可電子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