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城鄉規劃工作
首先,要加強領導和協調。規劃是城市管理的之一要務。地方各級人民 *** 特別是城市人民 *** 要切實負起責任,把城市規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發揮規劃在城市管理中的龍頭作用。有城市規劃修編任務的地方要組成專門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搞好協調配合。加強對城市規劃修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城市總體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規劃搞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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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培養規劃人才。培訓現有工作人員,提高城市規劃的科技含量。城市規劃的編制要有長遠眼光,提高戰略性和前瞻性,為經濟社會發展留有余地。要改進城市規劃編制的組織方式,完善城市規劃的公示、聽證制度,考慮建立規劃委員會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以及重大項目建設等問題。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提高城市規劃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第三,要依法制訂和實施規劃。進行規劃修編的地方。首先必須對現行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價。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確定修編的目標和任務,并按法定程序認定、報批和備案。規劃一經批準,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保證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做好《城市規劃法》修訂工作,以及有關法規、規章的制定工作,為規劃編制和實施提供法律依據。
第四,要完善城市規劃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城市規劃管理體制,統一規劃城區、各類開發區、衛星鎮及城市地下空間。要發揮城鎮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作用。保證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效實施。要完善城市規劃工作監督檢查機制,研究建立城市規劃督察員制度,建立必要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規劃編制、審批、實施各個環節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如何提高城市總體規劃可實施性可操作性
? ? 記得2012年的時候同濟舉辦過一次規劃學會,會議最后一天舉辦了一個自由論壇。題目叫“如何做控規”,王富海院長做了一個同題的開篇報告,報告的內容很多可以解答你這個關于總規的問題。
? ? 首先呢,我們應該搞清楚城市總體規劃到底應該干什么。現在很多城市在做總規的時候給予總體規劃太多的任務,即研究城市發展的各個問題,又做城市的空間、設施 、生態、經濟等的具體布置。以至于編制的時候無法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做出來的東西成為后續下層規劃編制的障礙,以至于管理中亂象叢生,效力不足。
? 現在的總體規劃。特別是特大城市的總體規劃,逐漸從具體的空間布局中解脫出來,轉而研究城市社會、經濟、生態、區域關系的戰略布局。并根據不同的城市發展階段、不同的發展區域建立不同的規劃編制體系及管理制度 。從編制體系中做成改變,我以為是很好的提高總體規劃可實施性的 *** 。
?說的籠統而學術點,結合前輩們的經驗,筆者認為提高城市總體規劃的可實施性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做因地制宜的規劃:總體規劃的編制過程中,一定要充分研究對象城市的社會經濟生態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結合其在區域發展戰略中的地位,結合政策愿望等人為因素,科學的判斷其城市性質,確定其發展方向、發展時序以及戰略戰術。
從藍圖愿景式的總體規劃進化為動態發展式的規劃:以前的城市總體規劃往往為城市規劃一個藍圖愿景,這在快速城市化的今天是行不通的。城市總體規劃應該在把握城市核心目標的同時給予規劃區多樣的自由的動態發展空間,以提供城市根據當時當地的資源、時局而自由生長的空間。像國外的一些土地分類標準中就使用了“白空間”的概念,給予其動態變化提供土地資源。
完善公共參與的機制:在城市規劃編制、管理制度上應該完善公共參與的機制。城市規劃是種復雜的資源調配行為,只有結合大眾的意見才能使其編制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學。
從程序理性走向實質理性:城市總體規劃不僅是種規劃編制成果、城市發展藍本,還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管理規定。其法律性,決定著其必然的程序理性。然而過分嚴格的程序理性,造成了規劃編制審批制度的嚴重滯后性,很多城市因此而長期處于總體規劃未通過的裸奔狀態。更別提總體規劃的可實施性了。所以完善公共參與機制、充分調動群眾智慧、提高管理者的業務水平,突破現有的程序束縛,使總體規劃更關注與其本身的編制內容而不是審批程序,是提高城市總體規劃可實施性的必然前景。
充分研究城市規劃實施的動力機制:中國的城市規劃行為是 *** 與市場多方行為。地方不同其實施動力也是不盡相同的。很多城市的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沒能充分考慮城市規劃行為的動力機制,以造成其規劃的概念想法無法在具體的建設發展行為中開展起來。所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應該為其發展目標做充分的動力機制分析研究,并提前保證其動力來源的可靠性,根據不同情況設計不同的發展方案,以保證其規劃成果具備可操作性。
城市規劃的基本任務主要體現在
1、完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提高規劃質量和水平。
2、重視區域發展問題,處理好城市與區域發展的關系。
3、城市總體規劃是解決城市發展方向、戰略和城市布局結構等重大問題。
4、加強和改進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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