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實施管理辦法
湖南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實施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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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實施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 *** 發布,由湖南省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下面是管理辦法的全文,我整理出來給大家。
之一章:總則
之一條為了加強我省村莊、集鎮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給村鎮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城鄉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村莊,是指農村村民居住和從事各種生產的聚居點。
本辦法所稱集鎮,是指鄉、民族鄉人民 *** 所在地和經縣人民 *** 確認由集市發展而成的作為農村一定區域經濟、文化和生活服務中心的非建制鎮。
本辦法所稱村莊、集鎮規劃區,是指村莊、集鎮建成區和因村莊、集鎮建設及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其范圍在村莊、集鎮總體規劃中劃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城市規劃區范圍以外的村莊和集鎮的規劃編制與審批。
第二章: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編制
第四條編制村莊、集鎮規劃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的現狀和要求,以及自然環境、資源條件和歷史情況等,統籌兼顧,綜合部署村莊和集鎮的各項建設;
(二)處理好近期建設與遠景發展、改造與新建的關系,使村莊、集鎮的性質和建設的規模、速度和標準,同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相適應;
(三)合理用地,節約用地,各項建設應當相對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設用地,新建、擴建工程及住宅應當盡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鄉(鎮)村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的建設布局,促進農村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并適當留有發展余地;
(五)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強綠化和村容鎮貌、環境衛生建設。
第五條編制村莊、集鎮規劃應當嚴格依照《村鎮規劃標準》以及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并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進行多方案的比較和技術經濟論證。
第六條編制村莊、集鎮規劃應當以縣域規劃為依據,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有關部門的專業規劃相協調。
第七條村莊、集鎮規劃由鄉級人民 *** 負責組織,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
第八條編制村莊、集鎮規劃應當對村莊和集鎮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自然環境、資源條件、人文因素、村鎮建設的歷史與現狀等情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
第九條村莊、集鎮規劃分為村鎮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建設規劃兩個階段。
第十條編制村鎮總體規劃的工作程序:
(一)規劃設計單位在對鄉域村莊和集鎮的基礎資料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分析之后,提出兩個以上的村鎮總體規劃方案;
(二)在省或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比較方案審查,確定方案;
(三)規劃設計單位根據確定的方案進行深入設計;
(四)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規劃成果進行評審,提出審查報告;
(五)縣人民 *** 批復。
第十一條村鎮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確定鄉級行政區域內村鎮體系,明確村莊和集鎮的位置、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統籌安排村莊和集鎮的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村莊和集鎮的各項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引導村莊和集鎮合理、科學地同步建設,協調發展,為村莊、集鎮建設規劃提供依據。
第十二條村鎮總體規劃的期限應與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遠期十五年至二十年,近期為五年左右。
第十三條村鎮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
(一)研究確定鄉級行政區域的村鎮體系;
(二)確定村莊、集鎮的位置、性質、規模及發展方向,劃定村莊、集鎮的規劃區范圍;
(三)確定村莊、集鎮相互間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設施的總體安排;
(四)確定主要非農生產企業用地的分布;
(五)確定鄉級行政區域內主要公共建筑的配置;
(六)綜合協調防災、環境保護等專業規劃。
第十四條村鎮總體規劃成果包括總體規劃圖件和文件。
總體規劃文件包括規劃文本和附件,規劃說明、基礎資料收入附件。
第十五條村鎮總體規劃主要圖紙:
(1)村鎮總體規劃──現狀圖:圖紙比例1:10000或1:20000,圖幅應覆蓋行政區范圍。應表明現狀的村莊、集鎮的位置、人口分布、土地利用、資源狀況、道路交通、電力電訊等基礎設施及主要鄉鎮企業和公共設施的分布,以及對總體規劃有影響的其他內容。
(2)村鎮總體規劃──規劃圖:圖紙比例及圖幅同現狀圖。應表明規劃期末的村莊、集鎮的分布、性質、規模、對外交通和村鎮間的道路系統、電力電訊等基礎設施,主要鄉鎮企業和公共設施的配置,以及防災、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統籌安排。
第十六條村鎮總體規劃文本是對規劃的各項目標和內容提出規定性要求的文件,文字表達應規范、準確、肯定、簡練,主要內容有:明確總體規劃的依據,指導思想,規劃期限。預測鎮域人口規模,城鎮化水平。確定鎮域村鎮體系以及村莊和集鎮的性質、規模。說明主要生產企業和主要公共建筑的布局及配置情況,明確道路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規劃,以及防災、環境保護等專業規劃。
第十七條村鎮總體規劃說明應當對規劃文本和圖件作出必要的解釋,說明規劃意圖、依據及分析論證的過程。
第十八條基礎資料是反映村鎮基本情況,進行總體規劃的原始依據,應整理匯編成冊。基礎資料必須包括如下內容:
(一)自然條件;
(二)資源條件;
(三)主要產業及工礦企業;
(四)鄉域所有村莊和集鎮的分布、歷史沿革、性質、人口和用地規模、經濟發展條件;
(五)鄉域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狀況;
(六)主要風景名勝、文物古跡、自然保護區的分布和開發利用條件;
(七)國民生產總值、工農業總產值、國民收入和財政狀況;
(八)有關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發展戰略等方面的情況。
第十九條編制集鎮建設規劃的工作程序:
(一)規劃設計單位在對集鎮的基礎資料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分析之后,編制《集鎮規劃規模論證報告》報經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二)規劃設計單位依據核定的規劃規模進行方案設計,應提出兩個以上方案進行比較;
(三)在省或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比較方案審查,確定方案;
(四)規劃設計單位根據確定的方案進行深入設計;
(五)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規劃成果進行評審,提出審查報告;
(六)縣人民 *** 批復。
第二十條集鎮建設規劃的任務是在村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根據集鎮的現狀條件,有關各行業的發展規劃,合理利用集鎮土地,協調集鎮空間布局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規定集鎮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規劃管理要求,并對近期建設作出具體安排。
第二十一條集鎮建設規劃的主要內容:
(一)綜合分析確定集鎮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二)具體界定規劃區范圍,并確定規劃區范圍內常住人口和用地規模,以此作為人口和用地規模論證的基數;
(三)提出規劃期內集鎮鎮區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
(四)確定各類建設用地標準,規模及布局,按照《村鎮規劃標準》及有關的技術規范,進行地塊劃分,并提出各功能地塊的控制指標;
(五)確定集鎮內部的交通運輸系統,包括道路走向、紅線寬度,斷面形式、控制點座標及豎向設計;
(六)布置給水、排水、電力、電訊等基礎設施及其他工程管線與構筑物;
(七)安排綠化、能源、環境衛生、防災等工程;
(八)確定文物古跡的保護和景觀、風貌的建設要求;
(九)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 *** 的建議;
(十)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并對局部重要地段的建設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
第二十二條集鎮建設規劃的期限應當與村鎮總體規劃相同。
第二十三條集鎮建設規劃成果包括圖件和文件。
集鎮建設規劃文件包括規劃文本和附件,規劃說明,規模論證報告及基礎資料收入附件。
第二十四條集鎮建設規劃的主要圖件:
(一)集鎮建設規劃──現狀圖:圖紙比例:1:1000~1:2000,圖幅應覆蓋規劃區范圍。標明集鎮建成區范圍,按《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中村鎮用地分類確定集鎮現狀各類用地的范圍,道路系統,主要交通設施等基礎設施與公共建筑的配置,各類建筑與基礎設施的質量分析,現狀用地平衡表,風玫瑰。
(二)集鎮建設規劃──用地規劃圖:圖紙比例及圖幅同現狀圖。應表明規劃期末各類用地的.范圍、布局及發展方向,地塊的劃分及控制指標,主要公共建筑和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規劃用地平衡表,風玫瑰,規劃期限。
(三)集鎮建設規劃──道路管線工程規劃圖:圖紙比例及圖幅同現狀圖。應表明道路及其豎向設計、給水、排水、電力、電訊、燃氣、防災等工程規劃,規劃期限。
(四)集鎮建設規劃──環保環衛綠化規劃圖:圖紙比例及圖幅同現狀圖。應表明綠化系統的布局,重要的景點及反映地方特色的建筑,文化歷史風貌地段,河湖水系,以及環境保護和環衛設施的要求及規劃措施,規劃期限。
(五)集鎮建設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圖:圖紙比例1:500~1:1000。對集鎮近期建設地段及重點地段進行詳細規劃,包括建筑的布置、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化、小品、街景立面的規劃設計,必要時可以增加建筑單體的平、立、剖面圖及效果圖,近期建設期限。
第二十五條集鎮建設規劃文本是對規劃的各項目標和內容提出規定性要求的文件,主要內容有:明確集鎮的性質、規模及規劃區范圍,各項規劃標準的確定,用地布局,各項工程規劃,用地平衡表,以及近期建設項目的投資估算和實施步驟,控制管理規劃,一般包括:
(一)各種使用性質用地的適建要求;
(二)建筑間距的規定;
(三)建筑物后退道路紅線距離的規定;
(四)各地塊控制指標一覽表,主要有: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建筑基底總面積/地塊面積×100%);容積率(建筑總面積/地塊面積);綠地率(綠地總面積/地塊面積);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形式、體量、風格、色彩要求。
第二十六條集鎮建設規劃說明應當對規劃文本和圖件作出必要的解釋,說明規劃意圖,依據及分析論證的過程。
第二十七條基礎資料是反映集鎮基本情況,進行規劃定性、定量分析的原始依據,應整理匯編成冊,基礎資料必須包括如下內容:
(一)自然條件:包括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資料;
(二)歷史資料:包括集鎮的歷史沿革,歷次規劃的成果資料;
(三)村鎮總體規劃資料;
(四)經濟發展資料:包括歷年國民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產業結構及產值構成等;
(五)人口資料:包括現狀常住人口、通勤人口、流動人口數量,人口的年齡構成、勞動構成、人口的自然增長和機械增長情況等;
(六)集鎮土地利用資料:土地利用現狀,用地的綜合評價;
(七)工礦企業的現狀及發展資料;
(八)住宅建筑面積、建筑質量、居住水平、居住環境質量;
(九)各項公共服務設施的規模、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質量的分布狀況;
(十)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管網資料;
(十一)園林、綠地、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等方面的資料;
(十二)各類防災設施及其他地下構筑物等資料;
(十三)影響集鎮環境的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況;
(十四)地方病以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環境資料。
第二十八條村莊建設規劃的任務是在村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根據村莊的實際情況,對村莊的各項建設進行具體安排,深度應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深度。
第二十九條村莊建設規劃的主要內容:
(一)具體界定規劃區范圍;
(二)確定村莊各項用地標準和規模;
(三)具體布置各類建筑物、構筑物;
(四)布置道路、綠化及各項公用工程設施,進行豎向設計;
(五)估算工程量和投資;
(六)制定實施步驟。
第三十條村莊建設規劃的期限應根據村莊建設任務和具體建設項目的落實情況客觀確定,一般為十年左右。
第三十一條村莊建設規劃成果包括圖件和規劃說明書。
第三十二條村莊建設規劃的圖件:
(一)村莊建設規劃──現狀圖:圖紙比例1:1000或1:2000,圖幅應覆蓋規劃區范圍。主要標明村莊各類現狀建筑物的位置和體量、質量的分析,現狀用地平衡表,風玫瑰。
(二)村莊建設規劃──規劃總圖:圖紙比例及圖幅同現狀圖。主要標明規劃期末各類建筑物的具體布置和道路網的布置,道路的平面及豎向設計,綠化布置,規劃用地平衡表,風玫瑰,規劃期限。
(三)村莊建設規劃──管線工程規劃圖:圖紙比例及圖幅同現狀圖。標明給水、排水、電力、電訊等工程規劃,規劃期限。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內容不多可以并入村莊規劃圖。
(四)必要時可以增加村莊主要公共建筑及住宅單體設計圖:圖紙比例1:50~1:100。單體的平、立、剖面圖,根據需要繪制效果圖。
第三十三條村莊建設規劃說明書:簡要說明村莊的現狀情況,規劃意圖,指導思想,計算技術經濟指標,用地平衡表,建設項目的安排及投資估算。
第三章:村莊和集鎮規劃的審批
第三十四條集鎮建設規劃中的規劃規模須先報經所轄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并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村鎮總體規劃和集鎮建設規劃,須經鄉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同意,由鄉級人民 *** 報縣級人民 *** 批準,并報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報批資料包括如下內容一式二套:
(一)鄉級人民 *** 申請批復的報告;
(二)鄉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審查決議;
(三)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規劃規模核定的批復(只限集鎮建設規劃);
(四)文本、說明書、基礎資料、規劃藍圖及圖件的彩色照片。
第三十六條村莊建設規劃須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后,由鄉級人民 *** 報縣級人民 *** 批準。
報批資料包括如下內容一式二套:
(一)鄉級人民 *** 申請批復的報告;
(二)村莊建設規劃說明書并附圖紙的彩色照片。
第三十七條省及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其指定的村莊和集鎮的規劃進行技術審查,經審查后方可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十八條村莊、集鎮規劃批準后,由鄉級人民 *** 公布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九條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經鄉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會議同意,鄉級人民 *** 可以對村莊、集鎮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并報縣級人民 *** 備案。涉及村莊、集鎮的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重大變更的,須報請原審查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進行,并重新辦理審查審批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湖南省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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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篇一: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整治的有關精神,統籌安排、科學指導土地整治活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根據和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耕發[20XX]號)和市國土資源局的文件精神,結合的實際,特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土地整治的決策部署,以落實“兩個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為根本目的,以整體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平臺,以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統籌安排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土地整治活動,協調好土地整治與耕地保護、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和生態建設的關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二、編制原則
1、依法依規科學規劃。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細化和落實《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XX-2020年)》對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確定土地整治目標,明確規劃期間的補充耕地任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相關政策措施等,確保規劃的全面實施。
2、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圍繞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土地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結合為平臺,整合資源,聚合資金,統籌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揮土地整治綜合效益。
3、上下結合相互協調。堅持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潛力,統籌安排全區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做到上下銜接;加強部門協調,做好與城鄉規劃、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4、專家領銜公眾參與。充分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專家隊伍,加強協作,廣泛聽取專家意見,做好土地整治規劃的咨詢論證。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特別要考慮相關利益人的意見,增強規劃修編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三、主要任務
土地整治規劃以20XX年為規劃基期,2020年為規劃期,提出階段性目標。規劃數據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土地變更調查數據為基礎,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礎數據相銜接。
1、全面評價上一輪規劃及相關工作情況。全面總結、客觀評價上一輪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實施情況,認真研究成功做法、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有序推進的意見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潛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國土資源大調查成果,結合規劃編制重點,做好補充調查,全面分析測算土地整治潛力,包括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規模、質量、條件和空間分布,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及其節約土地的規模和范圍等。
3、開展土地整治重大問題研究。圍繞國家對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規劃目標,結合地方實際,組織開展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土地整治與城鄉統籌發展、土地整治與農業發展、土地整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土地整治權屬管理、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土地收入使用、實施土地整治規劃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研究。
4、明確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研究提出規劃期間土地整治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確定土地整治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
5、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潛力為基礎,圍繞糧食產能核心區和戰略后備區建設、基本農田集中區建設、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科學劃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和項目,提出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經濟、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點加強補充耕地管理體制改革、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政策的研究,加強制度創新。
7、推進土地整治規劃信息化建設。按照“一張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的總體部署,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與二調成果,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建設相銜接,推進土地整治規劃數據庫的建設,實現規劃成果疊加上圖、動態更新。
四、規劃成果
1、規劃文本。重點闡述土地整治的條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土地整治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安排,土地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工程,資金安排與效益分析,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
2、規劃說明。簡述規劃編制的背景,說明規劃目標任務、重點區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資金安排等確定的依據,以及規劃方案擬定、論證、確定的情況。
3、規劃圖件。包括土地整治潛力分析圖、土地整治規劃圖,以及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圖、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增減掛鉤等規劃專題圖。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比例尺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相一致。
4、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評審論證材料等。
5、規劃數據庫。按照國家規定的數據庫標準建設。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準備工作(20XX年4月)。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收集整理相關規劃編制的文件、規程和標準。
(二)調查分析(20XX年5月)。以鄉鎮為單元,收集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狀況、生態環境狀況、土地利用現狀等基礎資料,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分析評價土地整治條件和潛力。
(三)擬定方案(20XX年6月)。在土地整治潛力評價和重大問題研究的基礎上,明確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協調評審論證(20XX年7月)。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規劃供選方案進行論證。綜合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規劃成果。
(五)評審報批(20XX年8月)。規劃成果經區人民 *** 審核同意后,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批。
六、工作組織
(一)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土地整治規劃編制,由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 *** 領導為組長,區國土、發改、農牧、財政、水利、住建、環保及各鄉鎮 *** 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規劃編制中重大問題,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國土資源分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整理中心、地籍、耕保、財務、登記中心等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承擔規劃的編制組織工作。
篇二: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省人民 *** 關于加強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云政發【20XX】143號)、《XX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加快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XX府辦明電【20XX】97號)和《XX縣人民 *** 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發【20XX】101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整體推進、優化布局、分類指導、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莊規劃編制步伐,提高村莊規劃編制水平,把全鎮農村規劃建設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規劃原則。科學確定村莊建設布局,確保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小城鎮規劃、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以及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銜接。
(二)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村莊規劃編制的積極性,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規劃符合農村實際,方便農民生產生活。
(三)堅持體現民族特色原則。根據各地自然條件、風俗民情、居住習慣等因素,引導農戶選擇符合當地實際的建筑風格和建設戶型,實現房屋內部現代化與外部特色化的和諧統一。
(四)堅持適度集中原則。積極探索在資源富集地、集市、城鎮周邊、公路沿線等區域集中規劃、建設村莊,鼓勵生存條件惡劣、基礎設施滯后、地質災害頻發的居住點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設。
(五)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自然環境、資源分布實際,統籌考慮近期建設和遠期發展的關系,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保護耕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合理規劃布局。
三、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用兩年時間完成53個村莊編制目標任務,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3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2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
四、編制要求
(一)把好規劃政策。
1、村莊規劃包括整治和建設兩部分,在鎮總體規劃指導下實施,規劃編制或修編應與土地利用、基本農田保護、交通、水利和國民經濟發展等規劃相銜接,對村莊的性質定位、人口和利用規模、產業布局與發展、基礎設施、公用服務設施等進行預測和科學規劃。
2、村莊規劃建設要落實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引導拆舊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設為主。占用耕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舊建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50平方米,堅持“一戶一宅”,禁止占用基本農田。
3、村莊規劃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結合地形,依山就勢,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樹、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電、通寬帶網,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糞堆,該路、改水、改廁、改溝、改圈、改房)為主要內容,立足整治環境,抓好村莊,搞好房屋立面整飾和地坪硬化,拆除閑置舊房,集中建設畜廄,配套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整治農村人居環境。
4、低于30戶的村莊原則上不做規劃,可考慮整村搬遷至附近基礎設施條件好的村莊。
(二)注重地形地圖測量。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由鎮人民 *** 牽頭組織籌措資金和委托地形圖測量,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技術指導。村莊地形圖要以村部為核心,對近期擬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設的范圍進行測繪,測繪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00,部分村莊采用衛星圖片進行現狀圖采集。
(三)搞好宣傳發動。充分發揮村民代表大會的作用,讓村民參與規劃,特別是規劃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規劃經報批后要公開展示,廣泛宣傳,提高群眾參與執行規劃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結合實際開展法規宣傳活動,普及村莊規劃知識,提高干部群眾法律意識,使干部群眾了解、支持、參與、監督村莊規劃工作。
(四)完善規劃內容、提高規劃編制質量。行政村按“兩圖一書”(現狀分析圖、總體規劃圖和總體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總體規劃,自然村按“三圖一書”(現狀分析圖、建設規劃圖、住房建筑方案圖和建設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建設規劃。同時,盡量采用《富源縣農村民居通用圖集》,確保村莊規劃工作達到規范要求,真正體現民族民居特色。在村莊規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結合實際,按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目標任務,把各個村莊規劃編制進行捆綁打包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部門進行規劃編制,形成以規劃設計單位為主,鎮、村委會、自然村積極配合的工作格局,優質、高效完成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五)抓好規劃評審。嚴格執行《云南省村莊規劃編制辦法》(試行)報批程序,行政村總體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鎮人民 *** 審核,由縣人民 *** 批準;自然村建設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村委會審核,由鎮人民 *** 批準。
(六)加強規劃成果管理使用。村莊規劃成果實行檔案化管理,并按要求錄入云南省村(鎮)規劃檔案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順利推進,鎮人民 *** 決定成立XX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鎮長
副組長:XX人大主席
成員:XX辦公室主任
XX鎮村建所所長
XX大河國土分局局長
XX鎮林業站站長
XX鎮環境保護所所長
XX鎮扶貧辦主任
XX大河財政所副所長
XX村委會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村建所,由XX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為各村(居)委會大學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體負責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業務指導、計劃任務分配和落實。鎮人民 *** 作為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事實主體,確保編制工作按時按期完成。
(二)提供資金保障。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村莊規劃工作經費省補助1000元/村,市補助1000元/村,縣財政補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鎮人民 *** 自籌。
(三)抓好人員培訓。加強規劃編制隊伍建設,以鎮村建所干部為主,新農村指導員和大學生村官為輔,通過現場指導和組織技術培訓等形式,增強規劃編制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制技術人員業務素質。
(四)強化規范管理。按照“規劃一步到位,建設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抓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規范管理,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五)嚴格監督檢查。鎮人民 *** 將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列入對村委會、各單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不能按時完成要求規劃目標任務的,將按規定進行行政問責
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包含內容
(一)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綱要,內容包括鎮城鄉規劃編制實施方案:提出市域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鎮城鄉規劃編制實施方案的綜合目標和保護要求,提出空間管制原則;預測市域總人口及城鎮化水平,確定各城鎮人口規模、職能分工、空間布局方案和建設標準;原則確定市域交通發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分析城市職能、提出城市性質和發展目標。
(四)提出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范圍。
(五)預測城市人口規模。
(六)研究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提出建設用地規模和建設用地范圍;
(七)提出交通發展戰略及主要對外交通設施布局原則。
(八)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發展目標。
(九)提出建立綜合防災體系的原則和建設方針。
法律依據鎮城鄉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二十九條總體規劃綱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綱要,內容包括:提出市域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綜合目標和保護要求,提出空間管制原則;預測市域總人口及城鎮化水平,確定各城鎮人口規模、職能分工、空間布局方案和建設標準;原則確定市域交通發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分析城市職能、提出城市性質和發展目標。
(四)提出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范圍。
(五)預測城市人口規模。
(六)研究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提出建設用地規模和建設用地范圍;
(七)提出交通發展戰略及主要對外交通設施布局原則。
(八)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發展目標。
(九)提出建立綜合防災體系的原則和建設方針。
第三十條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提出市域城鄉統籌的發展戰略。其中位于人口、經濟、建設高度聚集的城鎮密集地區的中心城市,應當根據需要,提出與相鄰行政區域在空間發展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城鄉統籌發展等方面進行協調的建議。
(二)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等方面的保護與利用的綜合目標和要求,提出空間管制原則和措施。
(三)預測市域總人口及城鎮化水平,確定各城鎮人口規模、職能分工、空間布局和建設標準。
(四)提出重點城鎮的發展定位、用地規模和建設用地控制范圍。
(五)確定市域交通發展策略;原則確定市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處理等重大基礎設施,重要社會服務設施,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的布局。
(六)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資源管理的需要劃定城市規劃區。城市規劃區的范圍應當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轄范圍內。
(七)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建議。
安徽省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實施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引導本省城鎮化協調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及其監督管理。第三條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是編制省內各級城市、鎮總體規劃,有效保護和利用各類自然和人文資源,綜合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本省城鎮化發展的重要依據。
省內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資源開發等,應當符合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第四條 省人民 *** 城市規劃委員會應當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并負責協調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省人民 *** 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人民 *** 城市規劃委員會日常事務。第五條 省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健全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二)監督、檢查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
(三)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區域空間管治分區的管理,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組織編制與實施有關跨設區市專項規劃,指導區域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
(五)組織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修編。第二章 規劃的實施第六條 省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組織編制跨設區的市城鎮密集地區的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以及指導區域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區域綠地、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報省人民 *** 批準后實施。第七條 省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以及城鎮建設管理的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區域交通、水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電力、通信、防災等涉及空間資源利用的專項規劃,并在報審批機關批準前征求省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區域交通、供電、供水、供熱、供氣等建設項目選址應當符合城鎮空間布局的要求,并征求所經過的市、縣人民 *** 的意見。第八條 市、縣人民 *** 應當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鎮總體規劃。已批準的城市、鎮總體規劃與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整或者修改。
市、縣人民 *** 應當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區域空間管治分區,組織或者參與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空間管治分區規劃,確定區域內空間資源管理的措施,引導和控制區域開發建設活動。第九條 市、縣城鎮化水平、城市性質、城市規模、城市發展方向、需要嚴格保護和控制開發的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水平,應當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民政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行政區劃調整方案時,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調整行政區劃應當與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相一致。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國土資源、林業、環境保護、建設、城市規劃等部門依法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蓄滯洪區、風景名勝區以及其他生態敏感區等需要嚴格保護和控制開發的區域時,應當與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相協調。第十二條 各類開發區以及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度假園區、大學城的選址和布局,應當符合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以及所在城市總體規劃。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應當統籌安排,列入計劃供應。
禁止擅自改變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的用途。第十四條 各類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應當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和所在城市總體規劃。因特殊情況,其選址與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和所在城市總體規劃不一致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論證;論證后認為確需按所選地址建設的,應當先按照法定程序調整規劃,并將建設項目納入規劃中,一并報規劃原批準機關批準。
前款所稱重大建設項目包括:
(一)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劃定的重要區域空間管治分區內或者跨設區的市的建設項目;
(二)區域性的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三)對區域自然環境與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產生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四)對區域人文環境資源的保護和利用產生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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